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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家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研究

发布日期:2023-01-10     浏览次数:

  摘要:国际科技组织作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与科技外交的发展密不可分。作为国际科技组织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任职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专门的科技知识,也需要了解国际合作,尊重多样性,具备跨文化交流能力、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拥有组织规划、团队合作、客户意识、战略决策、赋权管理等工作技能。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科学家的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除了科学家个人努力外,还需要国家通过培训、输送和工作环境支持来加以促进,从而让更多科学家了解国际组织,有机会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和工作,在学习和实践中提升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改进中国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不足的状况。

  20世纪以来,国际政治的一大特点就是国际组织的迅猛发展,两次世界大战的硝烟让各国人民认识到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各种国际组织大量涌现,其规模和速度远超从前,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调整国家间关系、推动国际政治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作为协调科技领域国际事务的国际科技组织,更是在加强国家间科技合作,提高科技工作成效,引领科技发展前沿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各国科技交流和联系的纽带。现实中,国际科技组织的运行往往依赖于各种任职人员,大量的科技工作者通过在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对国际科技组织的议程、项目、标准、规章、制度产生着一定的影响,进而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因此,从人才建设的角度去认识和了解国际科技组织,加强中国科学家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不仅是我们进一步参与全球科技治理,提高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提高中国国家实力和地位的重要途径。

  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工业革命的出现,国际合作的深度广度都出现了跨越式的发展,逐渐产生了通过建立国际科技组织来加强科学家之间的互动交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如1603年在罗马成立的林琴科学院和1660年在伦敦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就是早期国际科技组织的代表。英国皇家学会成立后,为更好地加强科学家间的国际合作,于1723年设立了外事秘书一职,专门负责与各国科学家的定期通信,以了解最新科技动态。而到19世纪,西方的科技界出现了两个国际化:

  一是学术刊物录用论文的国际化,各国研究人员的重大科研成果都投递到一些比较权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通过这种手段与各国同行交流;

  二是一些重要科研项目参加人员的国际化,当时欧洲许多著名的实验室都聚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科学家和留学生,经常会有几个这样的实验室围绕同一个课题开展研究。

  随着工业革命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与科技交往日渐频繁,需要在国际层面制定统一标准以规范国际合作行为,因此各国间的技术性合作成为可能,导致了最早一批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行政联盟的建立。当时的国际行政联盟涉及卫生、农业、关税、铁路、度量衡、商标、专利权、著作权等许多领域,代表性的有国际电报联盟(1865年)、万国邮政联盟(1874年)、国际度量衡组织(1875年)、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1883年)、国际铁路货运联盟(1890年)等。这些国际组织促进了某一功能性领域统一规则的制定,推动了科技的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展开。以国际电报联盟为例,1865年5月17日,法、德、俄、意、奥等20个欧洲国家在巴黎通过签订《国际电报公约》成立了该组织,一方面标志着国际电信领域统一规则的形成,同时也使电信领域的各国政府部门、私营机构和科学家有了国际交流的平台,1932年改名为国际电信联盟后,更是推进了电信领域国际合作的展开。由此可见,国际组织建立之初就与国际科技合作、标准规则制定密不可分,息息相关。

  随着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国家间的竞争日益转变为经济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国际科技领域的竞争与合作成为国际政治的制高点。各国逐渐意识到,科学家之间的互动、科研成果的交流对于科技创新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通过国际合作来加强科学问题研究、破解科学技术难题、加深重点科学项目合作成为普遍的共识。

  一方面,随着联合国等大量国际组织的建立和推动,多边国际科技合作获得蓬勃发展。根据国际协会联盟的统计,截止到2021年,各种类型的国际组织总数已达75277个,与科技相关的理工农医交叉学科类国际科技组织有10602个。即使不是专门的科技组织,其运行也往往依赖科技的推动,使科技意识成为提高国际组织工作效率的核心能力。

  另一方面,科技对国家的发展越发重要,科技外交备受重视,各国都在不断出台科技外交战略,以期在新的科技革命面前占领先机,引领经济发展,增强国家实力。

  应当看到,科技外交与国际科技合作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科技外交是科技与外交的融合,着眼于科技合作对一国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外交目标的实现,带有较强的国家战略色彩。科技外交可包括三方面的含义:“外交中的科技”,提供科技建议以帮助实现外交目标;“为了科技的外交”,通过外交手段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为了外交的科技”,通过科技合作增进国家间关系。而国际科技合作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指国家、国际科技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为追求共同的科技利益,实现利益共享(包括从共同利益中分享各自的利益),通过相互协调,在生产和流通领域促使各种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与合理配置,以共同和分工的工作形式进行科技活动。国际科技合作既可以是国家推进国际交往的科技外交形式,也可以是以科技发展或商业为导向,由个人或团体推动的民间合作行为。

  随着全球治理的发展,国际多边合作开始由传统的多边主义1.0升级为新的多边主义2.0,国际多边科技合作与科技外交的边界也日渐模糊,有不断融合的趋势。传统的多边主义1.0是指国家间通过制度化的合作以替代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国家的外交行为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多边主义2.0则更重视非国家行为体的国际合作功能,强调在国家行为之外,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发挥国际合作的功能,相较封闭性、等级化的多边主义1.0更具有网络化特点。例如全球气候变化合作,虽然最终的政策谈判权掌握在主权国家手中,但具体议题和解决方案很大程度上受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影响。科学家的科研成果,也有可能会通过国际组织的推动,成为新的国际议题,进而影响国际标准的制定。在新的多边主义2.0中,科学家的国际科技合作,不再是单纯的民间合作行为,有可能会通过国际科技组织的规则制定,成为影响全球科技治理的国际标准,并反过来影响国家的外交政策。从这个角度来说,随着国际组织的发展,多边主义2.0的推进,国际多边科技合作和科技外交的趋同化趋势明显,科学家很难绕开外交因素而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当今世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组织的数量剧增,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环境、人口等各种关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领域,成为影响世界局势的重要力量。而随着各种国际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其任职人员数量也在急剧扩张。以联合国为例,根据秘书长报告,截至2020年底,联合国秘书处有国际职员36827人,分布在日内瓦、维也纳、内罗毕、曼谷等世界各地的联合国办公机构,但中国籍职员仅545人,占比1.48%。这些任职人员是国际组织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他们活跃于世界舞台,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一国拥有的国际组织任职人员数量及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该国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度的体现,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内容。

  由于科技领域的专业性特点,科技工作者对于国际科技组织的运行至关重要。这是因为科技政策和科技外交活动必须同科技发展规律相适应,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否则就会脱离实际。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制定多边政策时迫切需要科技建言,以了解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从而起草有效的科技政策,探索创新解决方案等问题。正如科学的奠基人贝尔纳早在1939年指出的那样:“无论是政治家还是他们背后的势力本身都无法充分理解或者明白如何发挥科学的潜力,必须由某些对科学和政治都具备充沛知识、能把二者结合起来的科学家来协助他们。”在全球化不断发展、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科学家很难通过闭门造车来实现科技突破,只能通过加强互动交流与科技成果的共享,开展国际科技项目合作以及科技政策沟通来完成。新时代的科学家必须要了解国际政治与外交的相关知识技能,才能更好地开展国际合作以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国际科技组织作为国际科技合作与全球科技治理的主体,为各国科学家提供了开展国际合作、了解科技发展动态、提升国际交往能力的平台,自然成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国际交往的主要途径。如今,各国科技工作者大多有强烈意愿参与国际科技组织的活动,以期通过合作来促进自身的科学研究和国际影响。

  不管是政府间国际组织还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科技组织至少由三个层次的机构组成:

  议事与决策机构,即大会或全体会议,属于最高权力机关,由成员代表组成,负责讨论和处理国际组织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如制定方针政策、选举执行机构成员和秘书处的行政长官、通过报告和预算等;

  执行机构,一般称为执行局、执委会或理事会,往往由议事与决策机构推举少数代表组成,负责执行最高权力机关的决议,提出建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

  行政与管理机构,即秘书处,是国际组织行政和管理工作的核心,具有财政、会务、调研、技术、情报、调解纠纷、对外代表本组织等多方面的职能。除此之外,有些国际组织还有专门的司法机构和辅助机构。而国际科技组织的任职人员则散布于国际组织的各机构之中,负责管理和保障国际组织职能的履行,以服务成员,促进共同利益的实现。

  国际职员,即隶属于国际组织秘书处的专职工作人员,一般通过任命、竞聘或招聘等方式录用,履行行政和管理职责。而拥有专业知识的科技工作者往往能成为其中负责科技事务的管理人员或实施科技合作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国际科技组织领导人员,一般是指通过竞选产生并担任国际科技组织大会或执委会的主席、副主席、执委等职务,有权参与国际科技组织讨论和决策的核心领导层人员。担任领导人员的科学家大多来自各国科技部门领导、相关学会、协会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在大会或执委会开会期间履行职责,代表本国或民间机构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往往不常驻国际组织也不影响其本职工作。

  外部技术专家或咨询顾问,一般由某一特定领域的公认权威专家担任,由国际组织以专家或顾问的身份聘用。科学家担任国际组织专家或顾问,主要是通过自己掌握的科技知识,为执行特定的科技任务或工作提供专门技能或知识,通常包括分析问题、指导讨论会或培训班、为各种会议编制文件或就其专门科技领域内的事项撰写报告等。这些任务或工作的性质往往是短期的,可能涉及与国际职员类似的全职或兼职工作。

  国际组织作为各国人民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具有很强的国际性与多元化特点。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来自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背景和经历,会出现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碰撞,这既是国际组织发展的优势,也是其面临的挑战。如何将各国精英汇聚其中,并能在多元文化的基础上提高效率,确保国际组织职能的履行,就成了国际组织人力建设的核心内容。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发展,国际职员数量的增多,各个国际组织开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尝试探索符合国际组织需求,适应全球合作发展的任职履职标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逐渐以“全球胜任力”为基础,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国际组织核心能力框架,作为对聘用职员进行工作表现评估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虽然国际科技组织的数量众多,类型多样,但是在运行方式和人力资源管理上,与其他领域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有众多相似之处,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参考和比较“全球人才”“全球胜任力”及联合国胜任能力框架,总结出适合绝大多数国际科技组织的任职履职能力要求。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在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人员,必然要面对不同语言、文化和价值观的挑战,因此适应全球化发展的“全球人才”概念应运而生。按照日本文部省的定义,全球人才指在全球化发展的世界中,面对不同背景的同事和客户,能够尊重历史、文化、价值观的差异,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相互理解,并提取彼此的优势,产生新价值的人才。全球人才首先要具备语言交流和理解不同文化的能力,以及主体性·积极性、挑战精神、协调性·灵活性、责任感·使命感等素质,还要有广博的学识、精深的专业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领导力、社会责任等,并可按照能力要求分成不同的层次水平。“全球人才”更多是从适应全球化发展的角度强调跨国交流能力,既重视尊重多元文化下的语言交流能力,也提出了知识、技能、管理、责任等素质要求,是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履职能力的重要参考。

  “全球胜任力”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国际教育交流学会于1988年提出,并逐渐发展成以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沟通技能、合作技能、创造力和创新技能(简称“4C”)为核心的21世纪技能。2018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发表了《PISA全球素养框架》的报告,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全球胜任力框架”。该报告认为全球胜任力可分为知识、认知技能、社会技能和态度、价值等四个维度,是指在尊重人性尊严的前提下,个人拥有从多元角度对地区、全球和跨文化议题的分析能力,对他人观点和世界观的理解欣赏能力,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开放、得体和有效互动的能力,以及为集体福祉和可持续发展采取行动的能力。根据经合组织的界定,全球胜任力就是一种更好地胜任全球范围内多种职务,适应全球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或素养,强调世界的包容性与可持续发展,不仅重视对全球性问题和多元文化的理解和行动能力,也强调对人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尊重,要求形成对不同文化背景人的尊重和全球化思维,鼓励跨文化的敏感性、尊重和赞赏等。这对科学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开展跨国科技合作,处理多元文化冲突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联合国作为世界上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国际组织,是加强国际合作、解决全球性问题的主要多边平台,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任职履职能力的研究,以期指导招聘和考核工作,使各级工作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胜任能力。2010年,联合国人力资源管理厅发布了《联合国能力开发——实用指南》(简称《指南》)一书,归纳出国际公务员应该具备的3项核心价值观、8项核心能力和6项管理能力,它们集技能、品性和行为于一体。《指南》按照三个不同的级别(一般工作人员、中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为他们制定了有差异的衡量践行核心价值、核心能力的行为特征描述,并拟定了具体的、具备可操作性的衡量和评价指标,成为联合国聘用员工、帮助员工发展、促进组织文化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评估依据。该能力框架的特点在于将工作人员按照一般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划分,强调了价值观、能力与行为特征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具体可操作的指标使其具有实用性。

  近年来,联合国的人事工作仍然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如征聘工作速度缓慢,很多人力资源流程集中、僵化、繁琐,政策没有充分适应实地情况等,使得秘书处无法对新出现的需求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找到具有合适技能的人员,提升秘书处的行动力和工作效率,已成为联合国秘书处的一项重要挑战。为此,通过对近4500名工作人员的调查研究,2020年10月,秘书处发布《联合国价值观和行为框架》(简称《框架》),并从2021年起开始在秘书处试行,希望成为未来十年联合国系统员工队伍规划、征聘、学习和业绩管理等各种人力资源流程的新依据。该《框架》确立了四大价值观(诚信、包容、谦虚、人性)和五项行为要求(联系与协作、分析与计划、提供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学习与发展、适应与创新)。同之前的胜任力框架相比,新的《框架》更为简洁,重视国际职员的个人品性和工作能力,不再区分核心能力与管理能力,并将原来的“专业”核心价值改为“谦虚”和“人性”,体现了工作环境可持续性、加强人员流动、尊重文化多样性等人事改革举措的新要求。

  通过上述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履职能力分析可知,科学家在国际组织中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前沿的科技知识,还需要在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等方面具备国际组织的任职履职能力,以适应国际组织多样性的挑战,能够与不同文化、价值观的人员共事,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于国际组织的成员,并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扩大国际影响。具体来说,对于在国际组织秘书处工作的科技人员,除了掌握专业的科技知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外,还需要有组织规划、团队合作、客户意识、战略决策等技能,具备谦虚诚信的品质、专业奉献的精神、尊重多样文化等价值观,以适应具体的国际组织工作。对于担任国际科技组织领导人员的科学家来说,需要有丰富的管理经历和较强的人脉关系,熟悉该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前沿知识和发展方向,拥有创新精神、战略视野、管理能力、判断决策等领导能力,了解国际交往方式和外交技能,具备个人魅力和全球意识,能够代表本国和世界引领全球科技治理的潮流。而对于担任国际组织专家或顾问的科学家来说,主要是掌握最前沿的科技知识,能够为国际组织的科技政策和项目实施提供有用的咨询服务。

  近年来,随着中国实力和地位的上升,在国际科技组织中任职人员不足的状况日益突出。截至2020年底,中国科协及其所属全国学会共加入372个国际科技组织,其中中国科协加入7个国际组织,144家全国学会加入365个国际组织(含不同学会加入同一国际组织15个)。经中国科协推送,在上述组织中任执委以上职务380人次,比2019年增加21人次。其中副主席及以上级别任职135人次,执委级别任职245人次。这说明我们在高端人才推送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为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科学家任职履职能力的欠缺和配套政策的不完善,我们的国际科技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在国际科技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人员不足,国际科技组织培训缺少针对性,在华落户的国际科技组织总部较少,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的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参与全球科技治理的步伐。因此迫切需要提升中国科学家的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以增加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的数量与质量,推动更广泛、更高水平地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决策和管理。而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履职能力的提升,既需要科学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有意识的锻炼,也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培训、选送和政策支持来加强培养,以使更多中国科学家具备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增强中国在国际科技组织中的规则制定权、议程设置权和国际影响力。

  第一,加强有针对性的分层分类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国际科技组织人才队伍

  要针对不同国际科技组织的共性与特性,对领导人员、秘书处职员、竞聘人员和后备人才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加强对国际科技组织的研究和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国际顶尖实验室人才培养机制和国际通行标准运作体系的调查研究,推动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塑造更加充满活力的制度体系和人才发展生态环境。在培训中除了提高外语沟通能力外,还需要加强政治、社会、经济、历史、国际组织、国际关系、外交等方面的知识,并通过模拟国际组织活动,在教学中融入国际科技组织所需要的个性、技能、价值观等要素,以使科学家了解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的趋势,具备国际视野,掌握有效沟通、团队协作和领导力等工作技能,从而提升相关培训的国际化程度、国际化意识和国际组织工作适应性。通过对不同层次科学家的分层分类培训,还可以帮助科技人员制定职业拓展规划,让更多有志于国际科技组织工作的科学家了解国际科技合作和竞聘流程,加强有针对性的竞聘指导,以增加入职几率。因此,加强有针对性的分层分类培训,是提升中国科学家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的重要方式,且需要循序渐进,稳步提高科学家的任职履职能力。

  第二,建设多渠道的国际科技组织岗位推送机制,统筹加强国际组织中任职梯队和团队建设,以不断增加我国国际科技组织任职人员的数量与质量

  科学家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的提高,更多需要通过参与国际科技组织的具体工作来实现。为此,中国科协等部门需要系统梳理和分析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及职位空缺情况,明确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各级岗位任职的人才梯队目标,加大与国际科技组织在会议、项目、资金方面的合作力度,加强信息推送和竞聘支持力度,将国际科技组织的招聘信息发送给符合条件的人员,鼓励中国人竞聘国际科技组织秘书处的相关职位,规范加入国际组织及任职人员信息报备制度,逐步建设完善人才数据库,实时掌握并更新国际组织人员信息和任职动态,以增加我国在国际科技组织中的任职人数。同时引入政府出资派人赴国际组织工作的JPO机制,由我国出资,选派中国的优秀科技工作者赴国际科技组织工作,以增加国际组织的工作经验,提升任职履职能力,为正式入职创造条件。

  第三,加大支持力度,对已任职专家提供政策、经费、技术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其继续提高任职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

  国家应继续提供政策咨询、研究分析、技术支持等服务,支持任职专家对国际科技组织重要议题的研究讨论,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参与编写国际组织重要议题的相关文件,以提升中国科学家的国际组织议题设置能力。需要重点加强对国际科技组织重要职位竞选的统筹、指导和支持,建立国际科技组织任职奖励机制。资助专家及其团队履职工作经费,资助缴纳国际组织会费、特殊会费。在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帮助现有国际科技组织人员站稳脚跟,扩大影响,以期巩固地位和竞争更高职位。同时继续开展科技外交,做好竞聘服务,帮助更多中国科技工作者去竞争新的执委以上职务,以扩大中国在现有和新加入国际科技组织的影响力。

  第四,加速推进国际科技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在华落地,打造国际科技组织落户中国先行试验区,以近距离提升中国科学家的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

  要从国家层面综合考虑国际科技组织发展战略和路径等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框架,制定国际科技组织落户的优惠保障政策,为国际组织在华落户创造更加开放、包容的环境。为此需借鉴纽约、日内瓦、曼谷等城市的经验,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区打造国际科技组织总部集聚区、试验区,加速推进国际科技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在华落地,搭建国际民间科技交流全球伙伴关系合作平台。要积极引导国际科技组织来华登记并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资助支持国际科学计划项目办公室工作,持续支持城市健康和人类福祉计划国际办公室、灾害风险综合研究计划国际办公室的工作,为国际科技组织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条件。为我国科学家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建设和相关活动创造更多机会,近距离提升我国科学家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为参与更多更大的国际科技组织工作打好基础。

  项目来源: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科研项目“新时代我国科学家国际组织任职履职能力研究”(2021-pgs-016)bobty体育bobty体育bobty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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